习近平对学校思政课建设作出重要指示
党纪学习教育·学条例 守党纪 | 加强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
踔厉奋发新征程 | “人工智能+”加出发展新动能

最高检:前11月批捕校园涉欺凌暴力犯罪案1114人

发布时间:2016-12-28  来源:中国检察新闻网  字体大小[ ]

  中国检察新闻讯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最高检今日(2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积极参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有关情况;发布依法履行检察职能积极参与防治中小学欺凌和暴力典型案事例。

  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主任张志杰今日介绍,2016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的校园涉嫌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1881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114人,不批准逮捕759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3697人,经审查,起诉2337人,不起诉650人。

  张志杰表示,今年上半年,中央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对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提出要求,作出部署;11月,教育部、最高检等9部委又联合印发了《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进行具体安排。全国各级检察机关按照中央部署,加强与其他部门的配合,依法履行检察职能,积极参与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加大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一方面对于罪行轻微,属于初犯、偶犯的涉罪学生依法从宽处理,为他们回归社会预留通道;另一方面对于性质、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案件,坚决依法惩处,加强警示教育,保持司法震慑。甘肃某县检察院在办理高某某涉嫌投放危险物质一案中,考虑到高某某是因长期受到同学欺凌而激愤报复,投毒后又立即告诉同学,没有发生严重后果,遂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并在经过一定期限的考察后,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后高某某顺利考上大学。重庆市某区检察院在办理犯罪嫌疑人周某飞、卢某等6人抢劫同学案中,虽然卢某只有15岁,但由于其系主犯且具备多次抢劫、2次持刀、殴打被害人等情节,依法决定对其提起公诉,后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

  二是注重深挖并依法严厉打击成年人组织、胁迫、引诱未成年学生实施校园欺凌和暴力犯罪。2016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此类犯罪嫌疑人378人(其中追捕18人),起诉646人(其中追诉漏犯25人,追捕漏罪14起),监督公安机关立案8件18人。广东省某市检察机关在办理犯罪嫌疑人张某等聚众斗殴、故意伤害案中,依法对公安机关未提请批准逮捕的2名在斗殴中起主要作用的成年人追加逮捕。

  三是坚持专门化专业化办理,确保案件质量和效果。目前,全国已有1960个检察院成立了独立的未成年人检察办案机构,有近万名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犯罪规律的未检检察官,校园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原则上由他们办理。河南等地检察机关还对重大有影响的校园欺凌和暴力案件挂牌督办,加强指导,确保依法正确办理。

  相关阅读>>>

  最高检公布防治中小学欺凌工作的十个案事例

  最高检:前11月批捕校园涉欺凌暴力犯罪案1114人

  最高检:今年检查机关对2369名涉罪学生提供法律援助

  最高检:全国7300名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

  最高检:女中学生涉校园暴力犯罪行为有所增加

  最高检:校园欺凌和暴力可分为违规、违法行为和刑事犯罪

  最高检:校园欺凌案件发现难取证难 有必要建专门机构

  最高检:处理未成年人犯罪要宽严相济 不是司法纵容

  最高检:应对校园暴力 学校要健全应急处置预案

 

中国检察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通胡大街78号(京贸中心)二层15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