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同意4个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 | 专项监督护粮安
悟规律 明方向 学方法 增智慧丨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
 ·[视频]九霄逐梦,看今朝!神舟十九号航天员乘组地面训.. ·[视频]汪公馆里的“伪装者”(上) ·[视频]一线见闻丨区域协作谱新篇 ·[视频]中国科学院与“两弹一星”纪念馆重新开放 传承.. ·[视频]奋进强国路 阔步新征程·江河见证丨守护好“中.. ·[视频]潜伏敌营的“佩剑将军”(上) ·[视频]新时代的伟大变革丨书写在绿水青山间的生态答卷 ·[视频]我的土地我的家丨第34个全国土地日公益宣传片 ·[视频]天宫TV | 光耀天际,见宇宙之美 ·[视频]无名者之歌 ·[视频]黑猫警长又双叒更新啦! ·[视频]速看!防间保密微视频《消失的“她”》 ·[视频]先睹为快!第18届世界水资源大会主题片来了~ ·[视频]天宫TV | 给我们一个小桌子 还你们一个菜园.. ·[视频]全国生态日主题宣传片 ·[视频]首个全国生态日|中国国家公园旗舰物种来啦! ·[视频]提前184天!又一重大水利工程取得新进展 ·[视频]案例展示|第1批全国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 ·[视频]消失的他,一个隐藏20多年的秘密….. ·[视频]激情燃烧的岁月丨《飞航印记》第3集

广西象州县福建商会:勤耕象州谋发展 务实奋进谱新篇

发布时间:2022-06-16  来源:中国法制法治网  字体大小[ ]

广西省象州县福建商会成立

  广西象州县福建商会:

  我们是福建人,勤劳、智慧、团结是我们固有的本质,凭着坚韧不拔的拼搏精神,在世界各地都留下了我们的足迹,结识了许许多多的朋友,增进了浓浓的友情,收获了良好的口碑。

  为了每一个梦想,为了让福建老乡更好地拓展自己的事业,为了福建老乡在象州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为促进福建老乡的企业与象州县人民政府、各企事业单位、象州人民之间的联系和沟通,建立合作平台,共谋发展,助象州县的经济发展一臂之力,在象州县领导的关怀下,在众多热心福建老乡的支持下,经过积极筹备,象州县福建商会于2017年11月18日正式成立。

  成立之初,商会会员85人,涉及企业61家。2018年11月中国共产党象州福建商会支部委员会成立。商会成立至今,会员及家属成员已达数百人,吸纳会员企业88家,党员5人,预备党员1人,入党积极分子7人。

  自商会成立以来,每年都积极参与象州县委统战部、象州县工商联、象州县民政局、象州县总工会等部门,联合举办的各种公益、扶贫活动。据不完全统计,我商会携手会员企业及个人,共计捐赠现金和物资达241220元。

  在商会成立短短的几年里,经过县领导的指导和商会全体成员的努力,获得了象州2019-2020年度“百企助百村”扶贫行动《优秀商会组织》奖,2019-2020年度《广西“四好”商会》称号,来宾市2020年度《优秀商会》奖,会长也获得来宾市2020年度《优秀商会会长》奖等荣誉。

广西省象州县福建商会组织会员慰问消防官兵

广西省象州县福建商会会员企业融星生态养殖公司在“百企助百村”工作座谈会

广西省象州县福建商会副会长企业融星生态养殖公司参与“百企助百村”活动,对口帮扶马坪镇深度贫困村回龙村委

广西省象州福建商会会长郑江山组织会员到各乡镇慰问贫困儿童

广西省象州福建商会党支部联合象州县委统战系统党支部、中团村支部一起开展支部活动,观看红色影片。

广西省象州福建商会组织会员到贫困村象州县寺村镇团村开展慰问贫困户

广西省象州县福建商会及会员单位捐赠物资助力疫情防控

广西省象州县福建商会和会员企业参加2020年“百企助百村”工作动员会

广西省象州县福建商会到结对帮扶贫困村马坪古路村开展“百企助百村”活动

广西省象州县福建商会组织会员到寺村镇中团村慰问贫困户,“五一”广西省象州县三和米业有限公司慰问敬老院老人

  商会的公益活动、捐助行为得到县领导县政府主管部门的肯定和支持,商会每一个人的力量,虽如萤火虫的一点微光一旦聚集,却足以点亮未来。商会在发展自身的同时,将会持续关注公益事业,再接再厉,积极参与社会各项公益活动,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

  在社会飞速发展的大趋势下,增加了新的机遇,也带来了新的挑战。商会的会员单位,涵盖众多领域,涉及各行各业的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我们将在县统战部、工商联、民政局的指导与支持下,主动走访企业,逐一梳理企业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分清轻重缓急,剖析症状,找出根源,为企业排忧解难,助企业发展。同时,加强对会员单位的资源联动,举办相关活动,给商会会员单位创造更多的幸福感、安全感和成就感。

中国法制法治网责任编辑黄耀锋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