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讯(程丽英)遗嘱是公民自主安排身后财产、维系家庭和睦的重要法律文书。但在日常生活中,多数群众对遗嘱法定形式要件掌握不全面,随意订立、要素缺失、见证不规范等情况普遍存在,极易导致遗嘱自始无效,反而引发兄弟姐妹间的继承争议。
近日,塔城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典型遗产继承纠纷,因当事人提交的多份遗嘱均不符合法律规定,最终依法按法定继承处理,并结合各子女赡养付出差异精准裁量,实现法理与情理的有机统一。
本案中被继承人系本地一对夫妇,共育有五名子女。夫妇二人生前留有自建房屋、存款等合法财产。二老相继去世后,子女因遗产分割问题分歧激烈、矛盾激化。四名子女遂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对父母遗留的全部遗产进行分割。
庭审中,原告方提交多份自书、代书及录音形式遗嘱,主张应当按照遗嘱内容分配遗产。被告对遗嘱效力不予认可,并提交相关视听资料,辩称其亦尽到赡养义务,有权继承相应份额。
案件承办法官对全部遗嘱材料逐项审查核实,发现涉案遗嘱均存在根本性形式瑕疵,无法产生法律效力。其中,自书遗嘱未注明年月日,不符合自书遗嘱必备要件。代书遗嘱见证人数不足法定两人。部分书面材料无被继承人签字确认。录音资料缺少全程在场见证人员,不符合录音录像遗嘱的法定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嘱必须严格符合法定形式,形式缺陷无法事后补正,要件缺失即导致遗嘱整体无效。
据此该案不再适用遗嘱继承,依法转为法定继承。五名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权。
为确保裁判公平合理、弘扬敬老孝亲传统,法院重点核查了老人生前赡养情况。经查,被继承人晚年长期由四名原告轮流照料、贴身陪护,承担了绝大部分生活照料、陪护养老义务;被告赡养时长较短、付出相对较少。
结合法律规定及案件实际情况,法院本着“多尽义务多分、少尽义务少分”的原则,酌情调整继承份额,判决四名赡养付出较多的子女各继承21%遗产份额,被告继承16%遗产份额。同时对涉案存款、丧葬抚恤金等财产依法厘清分配,对不属于本案审理范围的争议事项依法予以驳回。
本案通过公正裁判,既严格适用遗嘱法定要件,守住法律底线,又结合赡养事实差异化分配遗产,彰显司法温度。
法官提醒

公民订立遗嘱务必严格遵守法定形式,确保签名、日期、见证等要素完整规范,切勿因自行随意书写、流程缺失导致遗嘱无效。同时,赡养是子女法定义务,司法裁判将持续以实际付出为重要依据,引导全社会形成尊老、敬老、孝老的良好风尚。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